本報記者王悅 徐蕓茜 北京報道
近期疫情頻發,部分企業經營困難,甚至面臨停產歇業的局面,如何幫助受到沖擊的市場主體走出困境,成為各地政府部門關注的重點。
5月8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與稅務、財政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對在北京市參保繳費,屬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的企業,階段性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自4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對特困行業實行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后,已有北京、遼寧、山東、安徽等地發布了相關政策。
在當下,對困難行業采取緩繳養老保險這一舉措,能夠很大地緩解部分困難群體的壓力。不過除了該舉措外,政府也需要陸續推出其他相關的政策和條例。全聯并購公會信用管理委員會專家安光勇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指出。
不影響職工個人權益
據了解,北京此次緩繳政策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緩繳部分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但對于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
另外,在上述行業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單位,也可以參照企業辦法緩繳三項社保費。
通知要求,符合緩繳資格的單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請從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請從5月起享受緩繳政策;6月至10月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時間為當月1日至15日。參保單位申請緩繳成功后,從當月起享受緩繳政策,且無需每月申請。
為確保參保單位可從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4月的三項社會保險費以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的征收期限調整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但從6月份起,將恢復原來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時間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各單位的緩繳費款須在2022年12月25日前繳清逾期未繳的,從2023年1月1日起,緩繳的三項社保費將被加收滯納金;另一方面,經核查參保單位確實不符合緩繳資格的,未按時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對于企業緩繳三項社保費是否會對個人造成影響,通知中已明確指出,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但是若是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緩繳的社保費,參保職工緩繳期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將如實記錄為補繳或斷繳。
多地出臺政策
在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的背景下,中央多次強調針對突出困難加大紓困和就業兜底等保障力度。
4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明確要求,決定對特困行業實行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此后,在27日舉行的人社部2022年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桂楨表示,將加大緩繳社保費力度。在前期對餐飲、零售、旅游3個特困行業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的基礎上,將行業實施范圍擴展至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將緩繳險種范圍擴展至養老保險。
5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提到,抓緊把已確定的退稅減稅降費、緩繳社保費、物流保通保暢、推動企業復工達產等政策舉措落實到位。
事實上,隨著中央多次強調對于社保緩繳等政策需落實到位,各地已相應出臺了支持舉措。據《華夏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遼寧、江蘇、安徽、山東、吉林、深圳等地已明確了社保緩繳的具體方案。
其中包括遼寧、江蘇、四川、安徽在內的多地針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企業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的緩繳期限做出了不同的要求,而山東將緩繳范圍進一步擴大,除五個特困行業企業外,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都被納入緩繳范圍。
在安光勇看來,目前受到疫情、中美貿易戰、俄烏沖突等多重外部因素的沖擊,諸多行業面臨調整。在這種環境下,針對困難行業采取緩繳養老保險這一舉措,對于處于臨界點的部分群體是有較大的緩解壓力的作用。
但此次影響范圍非常廣,除了上述的群體外,還有其他行業、其他細分群體的影響也是很大的。因此除了該舉措外,政府還需要陸續推出其他相關的政策和條例。安光勇認為,面對政府收入也將受到影響的現狀下,政府可以考慮更多地政策層面的解決方案。
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
本文標題:疫情下多地明確養老保險緩繳政策,會影響到養老金發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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