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陳旭)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關于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愿暫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工作的通告》,明確在北京市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如繳納2022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可自愿申請緩繳,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據悉,參保人如確需暫緩繳納2022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模塊,選擇我要暫緩繳養老按鈕。自愿暫緩繳納費款所屬期為申請當月及以后的每月基本養老保險費,只需選擇一次。享受社保補貼的參保人補繳養老保險費時補貼不變。
申請緩繳后,參保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恢復正常繳費。如參保人選擇的緩繳期限到今年年底,無需參保人再操作,系統自動將參保人緩繳時間延續至年底,無須每月選擇。從2023年1月起,系統將自動把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方式調整為按月繳納。
通告明確,2022年緩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最晚可在2023年12月15日前補繳。參保人補繳2022年緩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間的每月1日至15日進行申請,超過最后申請期限的補繳申請,將不予受理。
此外,如遇領取基本養老金、辦理跨省轉移接續、死亡清算等賬戶清算業務,參保人可先補繳暫緩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再辦理上述業務。上述業務辦理完成后的補繳申請,將不予受理。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不在本次暫緩繳費范圍內。
本文標題:北京對參保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實施養老保險費緩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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